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地名命名、更名有关规定,经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组织提出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专家研讨论证,形成了《沧州市中心城区西部新城区道路更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