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护泰山石:
据新华社济南12月4日电 山东省近日发布修正后的《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根据新版内容,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捡拾带离山石且拒不改正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禁止捡拾带离山石。如违反规定,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捡拾带离山石的,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