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慧 本报通讯员 李淑涵
近日,山东的罗某收到了河间的赵某退回的1.6万元。
原来,罗某通过快手平台看到赵某卖信鸽后,便向赵某预订了两只信鸽,还预付了2.8万元。不久,赵某向罗某交付了第一只信鸽。后来,罗某不想再买另一只信鸽了,多次要求赵某退款,均被赵某拒绝。
为此,罗某将赵某起诉至河间法院。河间法院依据双方的买卖约定,认定罗某的退款要求合理,判决赵某返还罗某1.6万元。
网上买信鸽起纠纷
要求退款遭拒绝
今年2月,罗某在快手平台上看到有人出售信鸽。罗某很喜欢信鸽,便想买一对。
出售信鸽的人是河间市景和镇的赵某。罗某随即添加了赵某的微信,询问买信鸽一事。经过了解,罗某向赵某预订了两只信鸽,并预交了2.8万元。赵某承诺,待鸽子“出窝”后,他会拍鸽子的视频给罗某看。如果罗某不喜欢,可以要求退款。就这样,罗某一直等着赵某交付信鸽。
直到3月下旬,赵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罗某交付了第一只信鸽,并主动赠送罗某一只“红熊猫”(鸽子名)。
20多天后,罗某预订的第二只信鸽“出窝”了。正当赵某准备给罗某邮寄时,罗某表示,由于家中老人生病需要用钱,他不想买第二只信鸽了,要求赵某退款。
因退款一事,罗某曾多次与赵某联系,但赵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退款。
卖方不退款
被买方告上法庭
8月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罗某将赵某起诉至河间法院,要求赵某退还另一只信鸽的预付款。
罗某表示,他当初给赵某预付款时,赵某曾答应他,如果他不喜欢信鸽,可以要求退款。如今,他家中有事,不打算买另一只信鸽了,赵某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把另一只信鸽的预付款退给他。
“明明已经说好可以退款,赵某却反悔了!”罗某认为赵某不讲诚信。
赵某表示,他并不是不想退款,只是手头缺钱。等到鸽子出售后,自己宽裕了,再给罗某退款。
赵某认为,既然罗某不再购买已经预订的另一只信鸽,那他应该返还自己赠送的那只“红熊猫”,或者折价返钱。
罗某表示,那只“红熊猫”是赵某赠送给他的,不应该返还。
法院审理判决
卖家依约退款
河间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与赵某在交付预付款时已经约定,信鸽“出窝”后,如果罗某不喜欢,可以要求退款。罗某主张退款的要求合理。
主审此案的法官表示,赵某将“红熊猫”赠送给罗某,之后又要求罗某返还。因为双方已经达成事实交付,所以赵某返还“红熊猫”的要求于法无据。赵某因罗某预订了两只信鸽,才将一只“红熊猫”赠送给罗某,这符合交易习惯和情理。如今罗某不要第二只信鸽了,因此赵某在退钱时可酌情抵扣部分,补偿自己赠送信鸽的损失。
近日,河间法院依法判决赵某10日内返还罗某预付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