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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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没在微信群签到竟被辞退

员工获赔49000余元

一员工因未按企业要求在APP签到,被以旷工为由辞退。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日前,新疆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某公司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员工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应向这名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元。

2014年4月,赵某到新疆某科技公司工作,从事销售岗位,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按照销量提成。

2018年5月10日,公司在微信群发布APP签到的新方法,当时赵某在微信群里表示收到发布信息。2018年6月24日,赵某连续16天未签到。7月1日,公司以赵某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予以开除。

对此,赵某不服,向呼图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9年9月16日,呼图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新疆某科技公司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5119元。此后,赵某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主张赵某未按照规定记录考勤,但根据公司提供的微信记录和考勤记录,辩解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公司主张已向赵某告知公司规定,但未能提供赵某知悉公司该规章制度的证据。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判决公司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元。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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