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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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同艺(本报小记者、运河区实验小学4年级1班):

是“根部”不是“跟部”

本报讯 (记者 扈广川)“我在银行发现一个字,感觉不对,回家查词典后发现确实是用错了。”昨天,本报小记者、运河区实验小学4年级1班强同艺同学自信地告诉记者,工商银行沧州西环支行里的“使用灭火器说明”中有错字。

几天前,强同艺陪同家长在位于市区御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的工商银行沧州西环支行办业务。等候的间隙,强同艺无意中发现角落里的“使用灭火器说明”中“对准火焰跟部”的“跟”字用错了(如图)。

当时还不太确定,回家后,她马上查阅了《现代汉语词典》。“虽然‘跟’字有脚的后部或鞋袜的后部的意思,如脚后跟、高跟鞋等,但用在这里是不合适的,应当用‘根’。‘根’字的意思是指物体的下部或某部分和其他东西连着的地方,用在这里是指火焰的下部。”强同艺肯定地说。

(“小记者”专刊刊发《我是小小“啄木鸟” 身边错字跑不了》的启事后,一些晚报小记者立即行动起来,“捉拿”身边错字。希望大家继续擦亮眼睛,将街头广告牌匾、宣传栏等处的错字、白字、残缺字“消灭”干净。稿件及图片请传至电子邮箱:czwbhg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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