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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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缴,可以补缴并享受报销待遇吗

新华区医疗保障局征缴科:征缴期已过,不可补缴

本报见习记者 马倩

【读者反映】 日前,家住新华区御宇国际小区的郑女士向本报记者求助,最近她的大伯郑春景生病住院了,才想起来2020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缴纳。她想问问,如果现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是否还可以报销老人住院治疗的费用。

“老人年纪大了,前几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都是按时缴纳,可能去年忘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断缴之后还可以再继续缴纳吗?现在补缴的话还能不能报销?”郑女士满心疑问。

【记者调查】 据郑女士介绍,她的大伯是失独老人,都已80岁。前几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都是按时缴纳的,2019年生病住院的时候还报销了一部分费用。最近老人又生病住院,才想起来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没有缴纳。

郑女士的大伯目前居住在御宇国际小区,户籍所在地是新华区小赵庄乡王御史村。

记者辗转联系到王御史村的负责人。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管理的宋会计告诉记者,今年已经有好几户居民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了,有人生病住院,才想起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没有缴纳。“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通知,就错过了征缴期。”宋会计表示,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征缴,郑女士可以携带郑春景夫妇的户口本找他进行登记、缴费。

【新华区医疗保障局】 近日,就郑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到新华区医疗保障局。征缴科工作人员表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期已经结束,并且不能补缴,也不能报销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

工作人员提示:从10月份开始,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经可以缴纳了,征缴期到2021年2月份结束。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后,每个月1日到25日可以在“河北税务”公众号上自助缴费,也可以到所在地区的税务局进行缴费。

2020-11-11 新华区医疗保障局征缴科:征缴期已过,不可补缴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653.html 1 医保断缴,可以补缴并享受报销待遇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