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
第04版:04

盐山“半仙命案”一审宣判

“半仙”获刑13年 “丈夫”获刑12年

本报记者 霍钢杰

近日,盐山县法院对“半仙命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赵清江、陈春龙、陈金来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13年、12年、两年两个月。

2017年11月,盐山县女子胡瑞娟被丈夫陈春龙带至当地一名“半仙”家中“看病”,被“半仙”赵清江诊断为“蛇仙附体”。为将胡瑞娟的“病”治好,陈春龙及其亲弟弟陈金来按照赵清江的要求,用皮鞭抽打胡瑞娟,导致胡瑞娟死亡。

为妻治“虚病”

将其鞭打致死

胡瑞娟出生于1984年,遇害时年仅33岁。她与丈夫陈春龙在2009年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

然而,2017年11月发生的一件事情,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胡瑞娟的弟弟胡连军说,当时,胡瑞娟的儿女肠胃不好,陈春龙不带着儿女去医院看病,竟带着一家人找到了赵清江。

赵清江是当地有名的“半仙”,“专看各种疑难杂症、外灾、阴阳宅”。盐山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出生于1955年的赵清江是个文盲。2001年8月,赵清江因犯寻衅滋事罪、私藏枪支罪被盐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2003年1月刑满释放。

赵清江“诊断”后,认为小孩身体不好,根源在胡瑞娟。胡瑞娟被“蛇仙”附体,染上了“虚病”。

陈春龙对此深信不疑。2017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陈春龙带着胡瑞娟去赵清江家看“虚病”。赵清江“看病”时用手捏住胡瑞娟的脖子后面,并用斧子拍打胡瑞娟的双腿和背部。

11月24日,陈春龙将其弟弟陈金来从北京叫回。

11月27日凌晨0时许,陈春龙、陈金来带着胡瑞娟驾车来到赵清江家中。陈春龙按照赵清江的要求,在赵清江家用三角带和木棍自制了皮鞭,后用皮鞭多次抽打胡瑞娟后背、腿部为其“治病”。陈春龙抽打期间,陈金来抱住胡瑞娟防止其挣扎。

当天16时左右,胡瑞娟死亡。经法医鉴定,胡瑞娟系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胡瑞娟死亡次日,陈春龙和陈金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盐山县警方刑事拘留;胡瑞娟死亡第3天,赵清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盐山县警方监视居住。

3名被告均构成

故意伤害罪

2019年2月27日,该案经盐山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赵清江称自己有病,无法继续。同年5月5日,该案继续在盐山县法院开庭审理。

第二次庭审中,赵清江拒绝认罪,其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陈春龙及陈金来的辩护人则认为,陈春龙兄弟俩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他们的行为符合“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情节。

第二次开庭后,赵清江所在的小南马村多名村民证实,命案发生后,赵清江不仅很快回到家中,还花钱请来了专业队伍敲锣打鼓,“像没事一样,继续给人‘看病’”。直到第一次庭审后,赵清江家中修建的“庙”才被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

胡瑞娟家属委托的代理人、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提供的判决书显示,盐山县法院认为,赵清江给胡瑞娟看“虚病”时,用斧子拍打胡瑞娟的后背和腿部,并指使陈春龙用鞭子对胡瑞娟进行抽打。陈春龙在赵清江的指使下抽打胡瑞娟的后背和腿部。在抽打期间,陈金来为防止胡瑞娟挣扎,抱住胡瑞娟。被长时间、多次抽打后,胡瑞娟死亡。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客观构成要件。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封建迷信蒙骗他人、致使受蒙骗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10月26日,盐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清江、陈春龙、陈金来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13年、12年、两年两个月。

2020-11-11 本报记者 霍钢杰 盐山“半仙命案”一审宣判 2 2 沧州晚报 content_1648.html 1 “半仙”获刑13年 “丈夫”获刑12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