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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部门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一年来收到群众有效举报5万余条; ●“随手拍”的“第一名”提交举报信息1322条,被奖励4780元—— 交通违法“随手拍”,“拍客”共获奖50余万元 本报记者 吴艳 本报通讯员 季春晖 孔大龙 孙明明 摄影报道 2021年05月19日

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

监督交通违法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自去年5月18日起至昨天,沧州交管部门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整一年。

“一年来,‘随手拍’后台一共收到了145731条举报信息。经过审核,确定有效举报53130条,累计发放奖金511140元。”昨天,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拍客’拍得最多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怎样上传‘随手拍’照片?”

“为什么我的违法举报没有审核通过?”

带着人们的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人人都可当“交警”

5月17日上午12点左右,正值下班高峰期,市民王先生发现运河区永安大道万泰丽景路段出现拥堵现象。

他发现因为拥堵,不少行人走上了机动车道。发生什么事了?王先生察看一番,才发现原来是一辆私家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阻挡了行人。

“停车地点并不是停车位,驾驶员也没在车上。这是违法的。”王先生迅速想到了这一问题。

他立即拿起手机,拍下了该私家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将照片上传到“智慧沧州”平台。

第二天下午,王先生收到了“智慧沧州”平台的回复消息,他当日举报的违法停车信息审核通过,违法车主已受到相应处罚。

王先生为此获得100积分,可兑10元红包。

“这已经是我第38次举报违法停车的信息,其中20条审核通过,我共获得了200元奖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既能助力交通顺畅,又能得到奖励,真不错!”王先生说,人人都来当“监督员”,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可以督促驾驶人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王先生是举报交通违法“拍客”中的一员。我市交管部门开展“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以来,平均每天都会收到数百条举报信息。

去年5月,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希望热心市民都可以当“交警”,来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市民打开“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通过“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链接,按程序设定采集、提交相关证据并填写文字信息,即可完成举报。

据统计,截至昨天,“随手拍”后台一年共收到了145731条举报信息,经审核,其中53130条为有效举报,举报人共获得奖金511140元。

沧州市公安交警一大队的魏丽负责“随手拍”的审核工作。她说:“市民上传的举报照片先经过电脑的初审,那些采集时间、地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被淘汰。剩下的照片就要由我们进行人工复审。”

魏丽说,开始时,市民对“随手拍”了解不多,上传的举报照片不是太多,需要复审的照片每天有一二百张,她还可以从容应对。自去年7月份以来,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随手拍”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参与的市民也逐步增多。魏丽每天收到需要复审的交通违法照片有400多张。

“那时,我感觉压力很大,经常工作到晚上11点。即使这样,也不能将当天的照片全部审核完。”魏丽说,每一个举报都会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近、远景照片。她需要将每张照片放大,仔细观察驾驶室是否有人,举报违法地点与上传地点是否一致,车辆周边参照物及交通标识标线情况。

“一天几百张照片看下来,常常是看得眼都花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3个多月,直到去年10月底,违法举报才逐渐呈下降趋势。我终于可以稍微轻松一下了。”魏丽说,“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我们城市的交通环境在变好,司机们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变少。”

“违法停车”是举报热点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韩焕武介绍,市民可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3种:机动车违法停车;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按序通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塞”)。

沧州市公安交警一大队副教导员曹延忠介绍,在一大队辖区内,90%的“随手拍”举报都属于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其中曙光路、万泰丽景中街、向海路等地是违法行为高发地。

“昨天,我就收到了一条违法信息通知,告知自己被网友举报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一下被扣了3分,还被罚了100元钱。”张慧懊恼地说,她在曙光路就餐时违法停车,收到了一条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今后开车可不能有侥幸心理了,即使交警不来贴条,也可能被网友们举报。”

针对“随手拍”反映出来的违法情况较多的时间和地点,辖区交警通过视频研判,采取增加警力,加密巡逻频次的方法来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随手拍’让每一个驾驶员都置于广大市民的监督之下。”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这种“全民交警”模式,可以弥补警力不足,提高执法效能,有助于织密文明交通监督网。

“第一名”获奖4780元

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举报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活动中来,市公安交警支队去年年底对在“随手拍”活动中表现最突出的10名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他们当中的“第一名”,共提交1322条交通违法举报信息,获得了4780元奖励金。

“以前看到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咱作为老百姓感觉使不上什么力。现在有了‘随手拍’活动,每个人都可以当文明监督员。”获表彰的文明交通志愿者王先生说,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受益。

“拍客”张先生说,几年前,外地朋友来到沧州,经常“吐槽”沧州机动车违停乱象,他感觉面上无光。前几天,外地朋友又来了,朋友为沧州的交通环境、城市面貌竖起了大拇指,他心里别提多自豪、多痛快了。

近期,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对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的166名网格化路内停车管理员进行“随手拍”集中培训,针对“随手拍”的细则和拍摄方法进行指导,以此强化监督,更好规范停车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随手拍”不能“随便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手拍”举报照片的有效审核率为47.21%。也就是说,有很大一部分举报照片是不符合要求的。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常常接到市民的询问电话:“怎么我举报了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收到奖金呢?”

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韩焕武介绍了一些举报照片不合格的原因:

1.举报时间和违法时间不一致(举报内容必须及时上传,“即拍即传”)。

2.举报车辆违停拍摄照片不规范,无法作为证据使用。(车身要完整、正面和背面照片必须有2张或2张以上并显示驾驶室无驾驶人。)

3.使用定位功能时存在举报违法地点与上传地点不一致的问题。

4.照片无法显示周边参照物及交通标识标线情况。

5.多次重复上传,视频只采纳“第一次”。

6.交警已经开单的违法行为,再次举报无效。

韩焕武介绍,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还要注意拍照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了保证拍摄时光线充足,“随手拍”证据采集时间限定在夏季7点至20点、冬季7点至17点半。

地点:沧州市中心城区西三环以东、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内。

韩焕武提醒“拍客”:举报机动车违法停车证据要按照“随手拍”的程序设定,提交违停机动车远景照片(反映周边环境)、违停机动车左前方45°照片(体现车牌号和驾驶室内情况)照片各1张,照片要清晰,完整体现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行为事实,2张照片拍摄后需要当场上传。

另外,举报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和不按序通行的证据,可通过行车记录仪采集,在违法行为发生当日内下载并完成上传,影像资料要清晰,并能完整体现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使用其他设备进行翻拍的不予采纳。